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1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8月2日,召开交警支队党委专题会议进行研究。8月25日,成立交警支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时任支队长李金洲同志担任组长,政委罗义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黎卫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领导班子同志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9月11日,召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审定《中共贺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91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9月23日,召开市委巡察交警支队党委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25年1月17日,召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关于五届贺州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交警支队党委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各部门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时任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李金洲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24年9月27日,交警支队党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交警支队党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4个问题制定了91项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3个、措施88项,基本完成问题整改1个、措施3项;约谈教育8人。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时任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李金洲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4年9月17日上午到钟山县国道323线十二路桥隐患路段现场进行调研,逐一破解钟山大队在事故预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党委班子同志到现场调研、督查21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理论武装虚化”问题,研究制定《交警支队党委(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针对“‘关键少数’廉政勤政表率模范发挥不够”问题,制定《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伍管理及履职情况监督办法》;针对“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制定《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辅助交管岗位工作规范(试行)》《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机制(试行)》。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规范7项。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落实巡察整改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推动新时代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短板,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待提质。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第一议题”政治理论学习。修订《交警支队党委(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必须开展的首要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②科学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下发《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政治理论学习指导计划》。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支队班子成员分别围绕主题进行学习研讨发言、重点发言。
③将各级学习情况列入党建“两随机”检查。2024年9月至12月,交警支队党委组织政工、督察部门对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开展检查3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交警支队党委全年共开展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进一步提升“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
①强化路面管控打击。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打击交通违法。其中开展夏季行动查处十七类重点违法同比上升18.6%;冬季行动查处重点违法同比上升14.67%。
(3)加强“智慧交通”管理工作
①定期研究智慧交管建设。支队抽调秩序科、指挥中心、科技科及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业务骨干,组建数据研判分析工作专班,积极探索高速公路无人机悬停全天候管控技战法、源头管控短途货运车辆技战法等技战法,加大精准打击能力。2024年10月29日,支队的“大货车动态数据集成运用模型技战法”获第一届广西公安交管大数据建模比武大赛三等奖。
②加强与道路建设部门沟通。经与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商,于2024年12月6日签订管养移交协议书,正式将城东片区16个路口的信号灯、摄像机、杆件等交通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养等权限移交至交警部门,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确保交通设施充分发挥作用。
③加快信控系统建设与运用。每月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总结,及时汇总通报工作进度,提出下月推进计划。进一步加快信控系统建设与运用,2024年9月至12月共完成路口信控优化100次,在城区完成设置12条绿波管控路段。通过AI智能化分析系统监测分析各类道路异常事件,事件预警58850件,处理35007件,交通违法检出402954件,为全市交通违法态势分析提供精准分析。
④强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动态监管系统运用。依托“大货车动态数据集成应用”搭建高速公路疲劳驾驶实战模型,实施“线上预警+线下布控”精准打击疲劳驾驶。2024年9月至12月,全市共查处疲劳驾驶交通违法360起,查处量全区排名前列。
⑤深度运用交管大数据研判平台。将“深化重点运输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协同治理”等列入《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措施,并将“运用交管大数据研判平台定期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风险评价应用”纳入《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重点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考核,持续加大对我市重点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2024年9月至12月,支队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共排查出高风险运输企业共5家,环比下降50%;高风险运输企业整改后未再出现高风险提示。2024年第一至四季度,我市重点运输企业风险评价工作均未被自治区联席办“黑榜”通报,其中第二、三季度均被自治区联席办“红榜”通报。
2.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交管工作新要求有差距。
(1)聚焦民生抓整改
①优化改造高速路同古匝道瓶颈点。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自治区交通厅支持,于2024年3月推动启动G78汕昆高速公路瓶颈路段—同古互通立交改造项目。至2025年1月8日项目改造完成投入使用,同古互通立交匝道每天通行能力由原来的最高1.8万辆提高至3.2万辆。
②持续落实“一路多方”联勤机制。会同道路主管、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等部门共同开展党建活动2次,应急演练2次,形成“一路多方”工作合力。共同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巡控工作,圆满完成了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的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任务。
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充分发挥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保协建立“风险减量”隐患治理机制,签订《贺州市车辆保险业务风险减量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重点隐患路口路段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落实,优化市级15处重点隐患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全区率先完成省部级督办的9处道路隐患整改销号,市级督办的106处道路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④创新重点违法发现与查处技战法。成立数据分析研判专班,与高德地图、臻识科技、北大千方科技等科技公司对接,高效提升科技运用,创新重点违法发现与查处技战法,进一步促进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2)全面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①积极推进“三合一”窗口建设。每月通过支队“两微”平台宣传推广“交管12123”进行业务办理,2024年以来共发布业务办理宣传公示10余次,线下组织开展业务办理培训7场次。在车管所设立出入境、户政、交管“三合一”窗口3个,2024年全年办理交管业务11473笔、户政122笔、出入境业务47笔。
②严格执行车管服务窗口工作制度。支队车辆管理所严格落实“值日警官制度”、首问负责制、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考评制度等机制。对有群众投诉服务态度、工作情况问题查实的,涉事人员在部门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推动服务质量与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共有3人作表态发言。
3.践行“四下基层”不够有力,监督检查指导辖区三县交管工作有短板。
(1)加强对辖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指导
①加强创文明城帮扶。由支队领导和事故预防专班成员点对点对接三县大队,统筹帮扶指导三县大队创文明城等各项工作。2024年7月至12月统筹帮扶指导三县大队查处摩托车重点违法,同比上升15.38%。
②加强城市畅通帮扶。统筹帮扶指导三县大队开展城市精细化治理等工作,设富川县新建路路段、昭平县西宁中路路段、钟山县兴钟中路路段为精品示范路。推广贺州“七小”利民措施,其中设立黄月亮右转危险识别区3个、发放电动自行车“亮尾”标识813张、公交停靠站和绿化带端头“亮边”7个、居民小区出入口设置警示桩“亮桩”3处、设置防疲劳驾驶“声光电”预警设备3个。
(2)加强交通安保工作指导
①加强交通安保指导。交警支队党委对重大交通安保工作集体研究,指导大队科学制定安保勤务方案,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支队进一步加强对三县的交通安保指导,针对2024年期间的富川县庆、昭平龙舟赛等重要安保,均由支队领导带头踩点,指导大队制定安保勤务方案。在富川举办马拉松比赛期间,支队指导富川大队制定安保勤务方案,并抽调支队和协调昭平、钟山县交警警力支援富川做好安保工作。
②加强安保业务培训。开展交通安全业务培训,通过教官培训、实战演练、总结点评等模式,提升基层民辅警和业务水平。在各类重大安保前,支队领导亲赴一线指导培训,有效提升交通安保能力与应急处置水平。同时利用线下“交警大讲堂”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培训班,将安保培训作为其中重要内容,有力地提升基层民警的重大安保能力。
③加强督导检查。每次安保强化督导检查,通报存在问题,严肃追踪问责,提升基层民辅警责任心。2024年9月以来,支队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夏打”行动、“中秋安保”、“国庆安保”、“富川马拉松安保”、“姑婆山马拉松”、“贺州高速马拉松安保”等行动开展督导检查,至2024年12月共下发督察通报80份,发现存在问题133个,均已立行立改和按期整改完毕,未发生不良影响事件。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从严管党治警存在薄弱环节。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发扬自我革命斗争精神
①严格落实政治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政治制度。支队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②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支队“一把手”亲力亲为研究分析部署推动管党治警工作,确保重大工作重要举措落地落实落细。2024年交警支队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推动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
③完善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出台改进执法、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队伍管理、涉警访诉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制定队伍风险隐患监督机制,促进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确保队伍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的关键时刻“拿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2)模范发挥“关键少数”廉政勤政表率
①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订《2024年支队队伍内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重点关注人员情况统计表》,每月对重点人员开展摸底,掌握“关键少数”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2024年1月至12月共开展约谈、提醒谈话61人次。
②强化队伍管理及履职情况监督。制定下发《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伍管理及履职情况监督办法》,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促使交警支队党委带头守好党规党纪的大门。通过录音摄录视音频督察、执勤执法规范现场督察、服务窗口网上巡查等方式对队伍内部进行系列督察工作,及时发布督察通报,督促改正存在问题。
③强化纪律教育效果。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
(3)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①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交警支队党委会必学内容,推动班子成员学习。2024年9月至12月,支队在党委会上开展党纪学习2次。
②常态化开展廉洁谈话提醒。结合支队“创满”工作,组织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和民辅警思想动态分析,要求支队领导谈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谈班子副职,班子副职谈分管部门民警,民警谈辅警。支队7个党支部已全部开展谈心谈话。
(4)强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①修订完善清廉公安(交警)工作方案。重新修订《中共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贺州交警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下发。2024年8月至12月支队共开展一月一警示35次,廉政家访3次,家访谈话17人次。
②组织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去一次廉政教育基地或家风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廉政家访。2024年5月,支队7个党支部召开了家属座谈会,通过组织民警和家属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阅读忏悔录、邀请家属代表畅谈体会感悟。2024年7月,支队统筹安排全体民警观看《警钟》警示教育片第44集至第50集。
③加强单位与家庭的“两点联动”。支队以建立家属参与的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单位与家庭的“两点联动”,进一步掌握民警“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构筑单位、家庭、个人“三位一体”廉政防线。目前已组织7个党支部建立家属联动微信群。
④着力打造清廉文化阵地。2024年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7场次,参加家属共64人;廉政家访14次,谈话14人;打造清廉阵地,悬挂横幅12条,张贴清廉海报13张;持续推动车管所党支部、一大队党支部打造清廉示范单位。
2.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持续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①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指导。自2024年9月起,交警支队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列席交警支队党委会作为常态化、机制化要求,作为督促提醒、发现问题、推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要手段,压实主体责任。
②打通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协同。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和协助贺州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和运行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工作机制。支队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支队内部监督管理,虚心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形成内外监督合力。
③进一步选优配强内设纪检机构力量。进一步选优配强内设纪检机构力量,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监督、问责责任清单。统筹纪委、政工、督察、法制等部门力量,加强对交警部门及民警依法履职、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支队成立“督察专班”,统筹纪委、政工、督察、法制等部门力量,加强对交警部门及民警依法履职的监督。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推动建设高素质交通警察队伍组织保障成效不够明显。
1.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1)交警支队党委毫不放松抓实抓牢基层党建工作
①调整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支队重新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2024年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下发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均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②定期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支队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工作要求列入议事规则。2024年交警支队党委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2次。
③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程序要求,严把过程关,防止疏漏重要环节,防止重点内容蜻蜓点水,规范资料台账整理。对“2024年交警支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制定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
④进一步完善《交警支队党委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一题一议,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末位表态”等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确保原汁原味反映研究事项具体内容。会后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经党委书记审批签发印发执行、存档备查。对《中共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下发贯彻落实。2024年,交警支队召开党委会议23次,其中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专题研讨60次。
⑤进一步强化对党员教育管理。2024年7月11日,时任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李金洲到车管所党支部上党纪党规专题党课,支队各党支部书记均在本党支部上廉政党课。2024年各党支部分别开展1次廉政家访,年内支队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2.“党建带队建”基层延伸落地不够。
(1)压紧压实党委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①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支队每月制定并下发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要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加强广大党员民警的理论学习,健全党组织生活。
②做好基层党建跟踪督导。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采用“月走访、季度督察、随机抽查”的方式强化对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督察。交警支队党委组织督察部门通过“四不两直”开展走访3次。
③做好党建业务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各党支部轮流举办“三会一课”现场观摩会,促进业务水平提升。搭建互学互鉴平台,每季度组织各党务人员开展党建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会。2024年9月至12月,支队开展“三会一课”现场观摩会1次、党建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会2次,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④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督导发展党员工作环节,设置发展党员档案存放处,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加强发展党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进行轮训,对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政审等各个程序进行详细解读。2024年9月至12月,支队组织各党支部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1次,参训人次14人。
3.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不够有力。
(1)加强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①加强辅警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将辅警队伍纳入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中,筑牢辅警队伍忠诚担当的思想根基。支队现有辅警党员49名,各党支部自9月起将辅警纳入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中,筑牢辅警队伍忠诚担当的思想根基。
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制定《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辅助交管岗位工作规范(试行)》、《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机制(试行)》、完善《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带辅民警责任捆绑管理办法(试行)》、《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带辅民警问责办法(试行)》,实现以制度管人。
③常态化开展辅警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培训。组织支队辅警参加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实战大练兵1期,参训人数14名。在各科室所队开展警示教育和数字证书使用管理相关文件再学习再培训。
④树好辅警先进典型,激发辅警队伍担当作为。强化辅警队伍职业安全防护,落实走访慰问措施。注重科学用警,适时开展轮岗交流,全力落实休假、补休制度。按期完成每月辅警之星评选工作,9月以来选树辅警先进典型4个。
(四)整改政治责任压得不够紧不够实,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统筹推进整改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
(1)着力整改四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支队存在的问题
①继续加强辅警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制定《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辅助交管岗位工作规范(试行)》、《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机制(试行)》、完善《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带辅民警责任捆绑管理办法(试行)》、《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带辅民警问责办法(试行)》。
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我支队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交警支队党委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贺州交管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全面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做好跟踪评估,四不两直“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关键节点,严格跟踪督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整改事项,定期分析评估,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用好巡察成果,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抓好制度执行,确保落地见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推动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根本保障,认真总结整改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220928;邮寄地址:贺州市八达西路368号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gajjzd@gxj.gxhz.gov.cn。
中共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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