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及《贺州市公安局2020年12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等规定要求,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补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同意聘用刘晨颖等33名同志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试用期考核等手续。同时,请所有聘用人员接通知后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到贺州市公安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报到,一律不得请假。
附件:贺州市公安局2020年12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共33人).xls
贺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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